根据苏州市劣V类河道整治工作程序,市水务局、污染防治攻坚办近期对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上报的本年度第一批申请销号河道进行书面审核、现场审查和水质抽测,并召开审查会,认定7条临时销号河道准予销号(详见附件表格),现将具体河道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6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市河长办联系。
联系电话:0512-67085111;
通信地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z6com尊龙凯时(市河长办);邮编:215011。
苏州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