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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2016-12-22 14:02 来源:z6com尊龙凯时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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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水利水务局关于2016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2016年苏州市水利水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履行部门职责,健全约束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为稳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召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了本年度详细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计划,对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工作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贯彻落实局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推进了我市水利水务改革发展。
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重大决策质量
我局不断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按照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拓宽参与、优化方式、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决策指导思想,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今年3月,我局重新修订了《苏州市水利(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明确了目录包括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间等内容。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体现科学、民主决策精神的决策程序,使决策各环节的流程不断完善。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全面梳理涉水法律依据,科学界定各类执法主体,梳理出的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241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0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用1项及其他12项。在科学界定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每一个行政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编制事项指南,绘制流程图,明确每个事项的内外部程序,承诺办结时限,所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公开彻底、阳光透明,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我局落实学法计划,主动做到学法经常化,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开展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11月上旬,组织全市水利水务系统从事水利法制、水行政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水法规培训。11月28日到30日,组织开展全市水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设置法律知识专题,拓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面,充实法律课程内容。培训班对《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重要的行业法规法律知识,邀请专家授课。采取推行案例式、现场式、互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教育实效。
3.集中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全市开展2016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活动,对照评查标准进行打分,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四、认真落实立法计划,积极参与立法调研
    1.积极完成年度立法任务。我局充分认识立法工作对于促进水利水务事业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方面的重大意义,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报送了苏州市水利水务局关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17-2021)》的建议项目,内容涉及《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供水办法》《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今年8月,我局委托第三方展开《苏州市供水办法》后评估工作并于10月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议汇总整合了专家意见,为明年《苏州市供水条例》的起草做好了准备。明年,按照立法计划,我们还将开展《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执法调研活动和《苏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
2.按时提交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建议。我局紧紧围绕市法制办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在工作落实上求实效,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法规、规章建议。今年来,先后对《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保护条例(草案)》《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20余项立法草案开展了研究,及时向市人大、法制办、省水利厅反馈了意见和建议。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氛围
    根据市法宣办下发《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以“七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水利水务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积极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治宣传日”开展各类水法律法规的宣传。3月26日,我局团委联合苏州市文旅集团开展的以“行水美苏州,护河湖新风”为主题的环护城河健身徒步走宣传活动。活动人员从相门广场出发,在长达7公里的行程中,克服疲劳,手持宣传旗,向沿途市民宣传保护水环境的相关小知识,到百花洲公园发放江苏水情读本、排水条例、西塘河管理保护办法等宣传材料,引导市民增强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理念。同时,开展了第五届《我的天堂我的水》“芬欧汇川杯”有奖征文,激发市民的爱水情怀。今年3月22至28日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主办了水法水情知识竞赛。这次抢答抽奖共有100题,分别来自涉水法律法规、苏州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江苏水情读本》(公民版、小学版),本次活动成功地运用网络信息平台为市民普及了水法知识。6月,我局推出“苏州水务”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市民可通过该公众号了解水利水务的最新资讯,也可与部门进行直接沟通。
2.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工作中,全方位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一是突出亮点,创出特色宣传品牌。重点开展了“水讲堂”节水公益讲座,先后走进1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向学生和市民们向学生和市民传授节水知识。联合市教育局共同编写了《苏州市节水科普读本》小学版和中学版,发放5000套到全市中、小学校,用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活泼的展示苏州水文化、水的利用和保护以及节水工作。二是注重效果,扩大宣传惠及层面。印制2000套节水宣传标贴和宣传海报,联合市运管部门和各区节水办,在车船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各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进行张贴;制作节水公益宣传动画片,在苏州轨交1号线、2号线移动电视和主要路口屏幕滚动播放,获得了理想的宣传效果。三是形式多样,丰富宣传活动类型。举办机关、市民和学生看水务活动,共计500余人参加,配合振华中学开展节水“小微课”课程,为节水教育基地制作了一批雨水和再生水利用模型,使参观者能更形象地了解节水知识。
六、维护水事稳定秩序,震慑水事违法行为
1.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活动。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32461人次,巡查 11806次。我局每月制定执法巡查方案,分四组每周开展执法巡查,细化巡查方案,明确巡查重点,落实巡查责任,扎实做好各类涉水违法违规问题的源头管控,力争做到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确保了水事活动的正常有序。
2.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我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8月26日,我局召开全市河湖专项执法整治部署会。会议布置了全市长江集中整治、市区重大工程涉水专项整治和望虞河太浦河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等。二是集中力量,全面核查。我局集中了市县两级水政执法、工程管理、堤闸管理等单位部门人员,从8月26日至9月5日对37个涉嫌违法项目进行了逐一核查检查。三是严格执法,确保到位。我局组织人员分组检查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已整改完成的,进一步检查是否到位;对督促继续整改的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对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研究方法举措,力争解决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进一步开展联合强拆行动。
3.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现场处理水事违法违章行为243起,立案查处9起,现场处理水事违法违章行为463起,立案16起,罚款48.2万元。今年6月,我局水政监察支队立案查处了中铁十六局在轨道交通三号线施工中擅自向河道排放泥浆案
4.扎实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及沿江三市高度重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护江-2016”和“汛期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汛和通航安全。截止11月底,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764次,出动执法艇76航次,执法车805车次,执法人员4382人次,开展联合打击70次,抓获非法采(运)砂船4条,罚没款32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长江非法采砂行为,江砂禁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坚持完善制度约束,强化水利工程管理
一是组织制定了《苏州市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配合省市建立健全水利行业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体系,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管理,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监管有力的水利诚信体系。三是制定了《苏州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与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动态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约定实施。四是重新修订了《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从业单位(投标人或中标人)的信用管理。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管理,通过建立水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资源共享,将信用结果作为对从业单位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评判依据之一,要求项目法人应当将信用等级作为资格审查、评标阶段对从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深化水利制度改革,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1.深化河道“河长制”管理。全市93条省名录骨干河道的“河长”全部落实,并明确由市、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内河流河长全覆盖;制定《苏州市河道管理养护规程》,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河道现代化管理水平。
2.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2016〕15号),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下达了2016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及各市、区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指标,把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市、区。
3.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今年我局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等载体建设,全市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创建率分别达50%、70%以上,四星级以上宾馆全部建成节水型宾馆,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节水型载体及节水型社会定量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市本级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72%,节水型机关创建率达 90%以上。同步推进用水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工作,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市、县(市、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已创建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4.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我局顺应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积极推动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及大用水量单位改进用水工艺、加强管理,实现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观念转变。
今年来,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行政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全市水利水务系统法律制度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为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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